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婚前房产离婚分配的相关规定 男人婚前财产怎么处理

婚前房产离婚分配的相关规定 男人婚前财产怎么处理

2021-05-07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陈峰律师,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大扬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前房产离婚分配的相关规定

  1、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的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3、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

  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男人婚前财产怎么处理

  1、购买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保险法对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的性质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遗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专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订立的这份购买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购买合同类理财产品,在填下受益人这栏时,一定要仔细思量:明确受益者究竟是谁,免去可能出现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保险要看你的缴费形式,若为一次性付清保费,那么为个人财产。若保费在婚后也有续交,那么婚姻期间的保费为共同双方财产。

  2、购买房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须在赠与时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好办理公证。

  根据《婚姻法》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若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为的名字,婚后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即使以后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房屋的产权还是为个人,剩余的银行债务也是个人负担,但对于婚后与丈夫共同偿还贷款的该不分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即使在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房款的一部分,在婚后也是个人供款于银行,但是由于取证困难,也将可能视为婚后期间共同偿还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投资股权

  由于新的《婚姻法》已明文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就没有必要进行公证。个人在婚前投资股权,结婚后其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的股权难以取证为自己婚前购买,除非有证据证明股权是婚前购买,婚后一直没有变化过。因此,用投资股权慰抚婚前财产也有一定的风险。

  很多年轻人为了不伤害婚后夫妻感情,往往没有婚前约定,结果损失自己应有的财产,其实在婚姻中构筑财产;防火墙;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没有任何协定的话,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就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为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